各有关单位:
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顾问和创新顾问聘期均已届满,为继续发挥这一机制作用,自贸办启动新一批建设专家人选推荐工作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聘请形式
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家库,以自贸办名义聘请总人数约50人左右,实行动态调整。酬劳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。
二、推荐对象
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,热心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研究,包括:
(一)在中央机关、国家部委从事自贸区研究的专家或领导干部;
(二)境内外高等院校、研究、咨询机构的知名专家及中青年研究人员;
(三)境内外重点商协会、重点企业负责人或高等管理人员。
三、推荐人数
我校可根据报名情况推荐2-3名专家,省自贸办将在推荐名单中进一步筛选确定人选。
四、工作要求
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人选,并填报推荐表(一式三份、盖学院公章),并附个人简介,于11月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明德楼713社科处综合科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rwskxb@fafu.3dsd.net,联系电话86398151。
社会科学处
2019年11月1日